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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使用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的管理,确保教材质量和标识使用的统一性,根据《第二批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的入选、立项(第二批)通知》(中化教协发〔202468号)及《关于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职业教育、职教本科第一批)的入选、立项通知》(中化教协发〔20246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的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入选规划教材的使用要求

上述两个通知文件中已明确入选的规划教材,在重印出版时,可以按规定使用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进行印刷。

专用标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附件中的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标识的清晰、准确、美观。

教材出版单位需对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错误或误导。

二、已立项规划教材的使用要求

对于已立项但尚未正式入选的规划教材,需在正式出版后,及时向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报送已出版的教材样书1本,以便进行审核。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 13 号,100011

收件人: 王福洲 18801477510

经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审核通过后,正式列为入选规划教材,方可使用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进行印刷。

审核未通过的教材,不得擅自使用专用标识,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的使用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标识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对于在标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答和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及使用说明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2025年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