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关于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使用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的管理,确保教材质量和标识使用的统一性,根据《第二批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的入选、立项(第二批)通知》(中化教协发〔2024〕68号)及《关于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职业教育、职教本科第一批)的入选、立项通知》(中化教协发〔2024〕6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的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入选规划教材的使用要求
上述两个通知文件中已明确入选的规划教材,在重印出版时,可以按规定使用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进行印刷。
专用标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附件中的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标识的清晰、准确、美观。
教材出版单位需对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错误或误导。
二、已立项规划教材的使用要求
对于已立项但尚未正式入选的规划教材,需在正式出版后,及时向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报送已出版的教材样书1本,以便进行审核。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 13 号,100011
收件人: 王福洲 18801477510
经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审核通过后,正式列为入选规划教材,方可使用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进行印刷。
审核未通过的教材,不得擅自使用专用标识,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的使用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标识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对于在标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联系,以便得到及时解答和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专用标识及使用说明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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