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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国征集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优质教学成果,经行业择优遴选后,向教育部推荐。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前发送本单位申报联系人邮箱至1747827463@qq.com以获取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为申报书)模板,并于6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747827463@qq.com,以发送邮箱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申请通过石化行指委推荐的教学成果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重复申请推荐。

石化行指委将组织行业专家对教学成果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教学成果,其申报单位将获得石化行指委生成的申报账号,申报单位须在6月15日晚18:00前登录全国教师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moe.edu.cn/)完成系统内申报提交,并由石化行指委推荐送审。

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石化行指委推荐的申报单位须于6月28日前导出打印申报材料,完成院校、行指委签章后扫描上传系统,纸质材料须于7月1日前寄送本省教育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主要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申报单位拟申报成果,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孟繁兴

电话:010-64519624  15910587819

邮箱:1747827463@qq.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通知PDF文件


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代章)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