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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化教协发202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化工教育发展需求,我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团体标准(第一批)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2.标准主编、参编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标准主编人员应熟悉标准编写规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解决标准编制过程中技术问题的专业能力。

3.鼓励吸纳教育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不同类型和地域的单位共同参与标准编写,参编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个。

二、申报类别

标准类别包括教育内容类、教育活动类、教育装备类等。

三、项目管理

1.标准编制及出版经费由主(参)编单位承担,应做好项目预算,保障标准编制经费的支出。

2.为提升团体标准管理水平,保证标准编制质量,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专家评审和项目管理等有关费用,列入标准编制经费成本。

四、材料要求

请按照《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填写《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并将纸质文件一式2份邮寄到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秘书处,电子版文件发送秘书处邮箱。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五、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430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在协会官网上公示10天。公示通过后统一下达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

六、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东,陈国军

电 话:010-6451953264519168

工作QQ2468015111(请备注团体标准申报)

邮 箱:zghgjyxh@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B207室。

邮 编:100010

附件1《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版)》

附件2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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