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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开石化院发〔20209



 

各学习中心:

为实现优质教材进课堂,完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育人功能,制定了《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代章)

202032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试行)

教材是传递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信息的重要载体,是全面提高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要素,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强保障。教材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学工作目标的实现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影响到国家开放大学办学声誉和社会形象。

为加强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教材管理,实现优质教材进课堂,完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学习中心是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站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高度重视教材的选用与征订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教材选用与征订进行导向和质量把关,加强对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监督及违规处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教材指公开出版的用于课程教学的纸质与电子材料,包括教学用书、讲义、习题集、实验(实践)指导书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承担我院开放教育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教材管理包括教材选用、教材征订、教材发放等工作。教材管理坚持以服务学院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核心追求,健全教材管理组织体系,满足教学工作对教材的需求。

第二章 教材选用

第五条  实施性专业规则中课程类型为必修且考试单位为总部的课程要选用国家开放大学指定的教材,其中思想政治类课程教材选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

第六条  学院加强对教材的使用评价,由参与课程建设的主讲教师向学院推荐拟选用的教材,经学院组织专家审定后形成学院推荐用教材目录。各学习中心要选用学院推荐的教材。

第七条  严格进口教材选用审核管理,原则上不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一经选用的教材不得因人事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课程主讲教师提出更改意见,经学院教育教学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教材征订与发放

第九条  学院教务处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以注册课程人数确定并公布学期课程教材用计划清单,各学习中心将教材订购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教材征订信息服务与指导。

第十条   各学习中心根据学生自愿订购数量和课程辅导教师数量编制教材订购统计汇总表(附件)报学院教务处备案,同时各学习中心根据本单位教材管理要求向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的发行部门采购教材,各出版社发行部门负责配送,确保新学期开学前教材到位,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出版社发行部门联系方式、教材征订流程等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  各学习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材发放流程报学院教务处备案,并在每学期初严格按照本中心制定的教材发放流程将教材发到学生手中,发放各环节应做到手续齐全,交接有据,帐目清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生原则上须人手一册所授课程的正版教材,为减轻学生学习成本,提倡教材循环使用。

第十三条  不限制学生教材购买渠道,支持学生通过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自主订购学习教材,并主动向学习中心报备。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教材订购统计汇总表

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

                                     2020214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教材订购统计汇总表

学习中心名称:

序号

班级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出版单位

书号

订购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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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